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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

    各培养单位,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附件1)、《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附件2),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休学的研究生)。

    二、获奖比例及奖励额度

    一等学业奖学金占10%,奖励金额1.2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占20%,奖励金额0.8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占40%,奖励金额0.4万元。

    三、名额分配

    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见《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3)

    四、评选要求

    1.个人申请。109日前,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如实填写《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和《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申请情况表》(附件6),同时向评审单位(附件4)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的各项成果有效起止时间为202010月至20219月底。

    评审单位在研究生院的学生个人申请材料,须经导师签字、培养单位审核原件,1012日前将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支撑材料复印件)和附件7《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

    2.培养单位评选。各评审单位成立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单位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定。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进行审核,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最终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及等级,并于1130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遵循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2.请各培养单位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按要求组织申报,分年级、分类别(规培、非规培)开展评审,请于1020日前完成初评、公示,并将本单位《蚌埠医学院研究生2021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以及《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7)(需提交盖章原件或扫描件)报送校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2019年级 张老师,联系电话:0552-3175107

    2020年级 裴老师,联系电话:0552-3175070

    邮箱:yjsy1108@163.com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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