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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蚌埠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来源:



    各有关学院(系)、医院,各学位点: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蚌埠医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范围

       导师遴选以社会需求和培养质量为主线,以利于学科发展、学位点建设为根本,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岗位数量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招生规模确定。

    二、遴选标准

    以《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为基本参照,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1、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我校及各附属医院申请人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7周岁(至招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50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近三年主持省级及以上(即四类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公开出版专著一部以上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三类及三类以上)发表论著两篇以上(文献综述、简报、摘要、病例报告和临床经验等不计入学术论著);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确保所指导的研究生完成科研实验及学位论文。

    3、有培养研究生的初步经验,至少协助指导过一届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1、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丰富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原则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责任心特别强,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副高职称(我校及各附属医院申请人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7周岁,50岁以下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目前承担院、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关行业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并取得一定实绩。

    3、非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院不得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系)、医院,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2、参加遴选的申请人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工作背景和研究成果须与申请学科一致,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术论文(SCI论文需在首页标注影响因子)、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批文等材料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原件由学院(系)、医院负责审核并提供审核证明。

    3、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研究方向请参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列出的研究方向进行填写。

      三、材料报送

    6月10日前各学院(系)、医院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蚌埠医学院2018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进行审查、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集中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电子版本发至研究生院邮箱(byyjsb@163.com)。

       联系电话:0552-3175072

    附件

    附件1: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docx

    附件2:蚌埠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学术学位).doc


    附件3:蚌埠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专业学位).doc


    附件4:蚌埠医学院2018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xlsx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