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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 来源:

     

     

    各院、系,医院,学位点: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研究生在科研、教学、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蚌埠医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3]1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助教”是指研究生承担相应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协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设岗单位的要求确定。“助教”岗位由各教学单位和实验室(中心)提供,原则上研究生只能承担低于本人学历层次的辅助教学工作。

    “助研”是指研究生协助导师或作为课题组成员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研究生导师和课题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助研”岗位由各学位点与硕士生导师及相关课题组协商后提供。

    “助管”是指研究生承担学校有关党政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助管岗位分为固定助管、临时助管两种,固定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期,工作量每周不少于8小时;临时助管岗位聘期和工作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助管”岗位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研究生院根据经费和实际需要核定。

    二、岗位设置

    1、3月3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置“三助”岗位,填写岗位设置申请表,上报研究生院。

    2、3月6日—3月12日,研究生院审核并确定相关岗位。

    3、3月13—15日,组织研究生应聘相关岗位并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签定相关协议。

    三、岗位要求

    1、岗位聘用期满前二周内,由岗位设置人填写《考核表》一式两份,分别提交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2、在岗位聘用期间,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或随意变更岗位及聘用关系。若应聘研究生确实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岗位设置部门可向研究生院报告理由,查实后终止聘用关系。

    四、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下载中心”栏内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3175070

    邮箱:yjsb5070@163.com

     

    18-19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rar

          附件:

          1、《蚌埠医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

    2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岗位设置表、申请表、考评表

     

     

                                                           蚌埠医学院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