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蚌埠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

     

     

    各学位点、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蚌埠医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范围

    导师遴选以社会需求和培养质量为主线,以利于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为根本。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岗位数量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招生规模确定。

    已经在蚌医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依据学校文件和指导研究生情况,参加2021年导师遴选,填写附件3《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由各培养单位审查汇总,交学位点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

    二、导师资格遴选(初次遴选)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1.职称、学历、年龄要求

    硕士生导师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或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申请人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其它培养单位的导师应具备正高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在研科研经费超过10万元),年龄不超过57周岁(至招生当年的7月1日止,下同)。

    2.科研学术要求

    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三年主持三类以上(含教育厅、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1项以上(分类参考附件5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2),且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著,二类2篇以上或一类收录论文1篇以上,分类参考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文献综述、简报、摘要、病例报告和临床经验等不计入学术论著。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确保所指导的研究生完成科研实验及学位论文。

    3.团体申报要求

    为促进学位点总体发展,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导师对青年教师良好的“传、帮、带”作用,鼓励以团体形式参加导师遴选。团体申报人数应大于等于3人,近三年人均科研经费需达到6万元以上,近三年人均在二类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分类参考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

    4.破格申报

    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具有博士学位和讲师职称,有国家自然基金在研项目(以蚌埠医学院为申报单位,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可申报学术型研究生导师,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本规定适用于临床学科(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需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的学科),药学、护理、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等专业学位导师遴选要求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

    1.职称、学历、年龄要求

    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丰富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高年资副高职称(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科研学术要求

    有一定的专业科研经验,目前承担院、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主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或具有相关行业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并取得一定实绩。

    3.临床工作要求

    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能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能够规范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临床工作,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并且同行专家及患者对其诊疗技能和职业道德评价较高。

    4.非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院不得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初次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

    初次参加导师遴选人员填写附件1、2《蚌埠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且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术论文首页、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批文等材料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提交各学位点审核汇总,报送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查。

    2.已承担过研究生培养的责任导师的材料报送要求:

    由各学位点汇总、审核提交附件3《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注意:两个汇总表中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按照附件6《2021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的规范名称进行填写,所在规培基地学科名称按照附件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填写。

    3.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各学位点应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和《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表》进行审查,形成初步审核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邮箱(byyjsb@163.com)。联系电话:0552-3175072。时间截止于2021年4月30日前,逾期不候。

    附件

    1.蚌埠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学术学位)

    2.蚌埠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专业学位)

    3.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4.《蚌埠医学院2021年申报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5.皖教人[2016]1号文件相关附表

    6.2021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