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是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研究生的创新优势和创新潜能,积极支持研究生开展创新性强、尤其是具有原创性课题的研究,改革和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机制,造就一流的高层次人才,同时也为我校涌现更多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条件。
二、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管理
1、项目立项后,填写项目任务书。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上应于学位授予之前结题。
2、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申请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蚌埠医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蚌埠医学院或蚌埠医学院附属XX医院。
3、研究生导师应及时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课题研究中出现的问题。
4、项目立项半年后,研究生部组织各系、部、医院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
5、项目负责人在课题规定完成时间前向所在系、部、院递交结题总结报告和与课题有关的附件材料。
6、研究生部组织各系、部、院相关专家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给出初步结论。
7、各系、部、院将结题评审材料上报研究生部统一汇总、审查,并最终确定课题完成等级。
8、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课题者,或被评为不合格者,其导师的所有研究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项目经费管理
1、课题经费由研究生部培养与学位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
2、受资助的经费只能用于与课题相关的研究工作,不得用于购买仪器设备、发放劳务费和报销差旅费。
3、经费报销集中办理,原则上在项目中期检查后和结题后办理两次。
4、课题结题后剩余的经费可转由申请者导师用于新获得的创新计划课题。
5、毕业前未完成课题或结题评审不合格者,收回剩余经费。
四、项目奖励办法
1、对研究成果突出,课题完成优秀的项目(包括自筹项目),学校将视情况予以表彰奖励(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2、对于自筹项目,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酌情报销发表论文版面费。
本细则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部
2013年10月10日